鲁米的宗教诗是如何变成爱情诗的?——鲁米诗的演变

2020-08-06


鲁米的宗教诗是如何变成爱情诗的?——鲁米诗的演变

 

编者按:本文摘录自《火:鲁米抒情诗》,是该书译者、诗人黄灿然先生为该书写的译后记。国内很多鲁米的粉丝们或许并不清楚自己看到鲁米的中文诗句是怎么来的,而作为翻译的黄灿然先生当然是清楚的。

 

鲁米是用古波斯语作的诗,然后被翻译成英文,之后又从英文再翻译成中文,过程不可谓不复杂,“忠实于原文”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望。关键是鲁米的诗在美国是有人在推广的,主要是科尔曼·巴克斯先生在推广,而推广者又选择性的用“世俗化”来处理鲁米的诗。都懂的,“世俗化”很多时候就是爱情化。果然,科尔曼·巴克斯先生们成功了,时隔百多年之后,鲁米爆红了。

 

科尔曼·巴克斯先生的这个事情做的好呢还是不好呢?这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关键是我们要知道。这很重要。修行亦如是。

 

……

 

鲁米共有两部诗集,一部是《沙姆斯集》,收录约三千三百首诗,总计约六万行(不同版本篇数不同,行数各异);另一部是《玛斯纳维》,约五万行。《玛斯纳维》已有中译本(六卷,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穆宏燕等译),但《沙姆斯集》尚未有中译,因此阿巴斯的选本既可以说是原著的精华本,也可以说是原著的浮光掠影。无论如何,总算使我们有机会略窥鲁米这部旷世杰作之一班。

 

阿巴斯说:读《沙姆斯集》是一件艰难的工作。鲁米这本书里的诗歌就像一座茂密的森林,叫人见林不见树。你必须有能力带着一种批评的眼光来看这部作品,敢说这首诗不合我的胃口。读这本书时,砍树似乎是必要的。”他说,他从每首诗里摘选若干句子,并力图以一种连贯的方式来审视它们。他自称花了七年时间编选这本诗集,并说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希望读者读后有收获。他表示,这本诗集对平时不大读诗的人来说,是一个“富有创意的诱导"。我完成翻译后,也顺着阿巴斯的思路,做了一些删节。

 

《沙姆斯集》的书名源自沙姆斯·大不里士。在鲁米三十七八岁、本人已经是名闻退迩的苏菲大学者的时候,他遇到了已经六十岁的苏菲方游僧沙姆斯·大不里士。据说沙姆斯已经暗中观察鲁米很多年,觉得时机成熟了,才现身相见。他们一见如故,形影不离,废寝忘食地交流思想。美国诗人W.S.默温在发表于《纽约书评》的一篇文章里说:“这段关系,无论它是什么,显然已经超出了普通的师徒关系。沙姆斯视鲁米为他一生中遇到的最有天赋的学生,并把鲁米视为他自己精神的反映。”鲁米的弟子们嫉妒和担忧沙姆斯对鲁米的影响,把沙姆斯逼走。鲁米派儿子去把他找回来。后来,沙姆斯再度出走,并且永远消失。据说鲁米两度去大马士革找他,都没找到。鲁米陷入无穷的悲伤中,并引发今天我们所知道的鲁米的两件大事:沙姆斯的离去激发他写大量抒情诗,并改变了他对作为一种世俗表达形式的诗歌的态度,还把他这部诗集命名为《沙姆斯集》;沙姆斯的离去导致他经常绕着花园里的柱子狂奔,于是有了他创立的旋舞和以旋舞为特色的方游僧教团。

 

德国权威的伊斯兰学者、哈佛大学教授安娜玛丽·席梅尔说:"这次爱、渴望和丧失的经验把鲁米变成诗人。他的神秘诗反映了他的爱的不同阶段,直到像他儿子所说的,他在自己身上发现了沙姆斯,明亮如月。把爱者与被爱者视为完全的同一,可以从他在大多数抒情诗末尾署上沙姆斯之名而不是他自己的笔名这点上看出来。《沙姆斯集》真正地把他的个人经验转化为诗歌。

 

古波斯诗歌,尤其是苏菲派诗歌,往往以世俗的意象尤其是恋爱关系来表达人神关系,其最终的理想境界乃是达致人神合一。但是,对于既不懂波斯语又不是伊斯兰教徒或苏菲派教徒的读者来说,要全面理解鲁,达致作者与读者的完全精神共鸣或“合一",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即便懂波斯语,例如原文读者,也很难完全领会鲁米的精神境界。所以阿巴斯才会觉得有必要“”,为那些对鲁米诗歌的浩瀚森林望而生畏的读者踏出一条小径。

 

从阿巴斯自己的诗集看,他喜欢简朴。对此,他直言不讳:“我爱简朴。例如在我编选的书中,譬如说《沙姆斯集》,我倾向于选择那些更接近日常谈话和接近简朴现代语言的句子。”换句话说,阿巴斯对鲁米的处理,就是“世俗化”。这跟最近三四十年来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对鲁米的“世俗化”处理是一致的。

 

关于“世俗化”的一个活生生例子,恰巧被我遇到了。不久前有编辑邀请我译一首鲁米的诗,看上去是一首绝妙的情诗,叫作《美人的镜子》。这是我的翻译

 

你不知道要找一个礼物送给你

是多么地困难。似乎没有一样合适。

给金矿送盒块或给海洋送水,有什么意义呢。

我能想到的,都像把香料带去东方。

将我的心和灵魂献给你也没用,

因为这两样你都已经有了。

所以我送你一面镜子。让你

自己,想起我。

 

但是,我查了一下,发现这首诗来自《玛斯纳维》,其中一个英译本是二十行(当然也是摘选),现在我根据中译本《玛斯纳维》,把这二十行抄录下来:

 

优素福说:“请亮出你的礼物。”

这要求使客人惭愧得诉苦,

说:“我为你选了几样礼物

但它们皆与我心意不符。

一粒沙我如何带去矿山?

滴水我如何带去阿曼?

若我将心灵带到你面前,

犹如将茴香带去克尔曼,

这粮不缺任何种子,

除了你无可匹敌的俊丽。

我只有这样才匹配相当,

带给你一镜子亮如心之光,

从中可看见(你)自己俊俏模样,

你啊似空中之烛般的太阳。

光明者啊我带给你镜子,

当你照镜时会把我想起。

客人从怀中将镜子拿出,

镜对使美者能有大用途。

存在之镜是什么?泯灭。

若你非瓜就带去灭。

 

中译者穆宏燕注释:阿曼指阿曼海;克尔曼盛产菌香;粮仓指现实世界;俊丽指真主的本质,苏菲派认为真主的本质只显现于完人的灵魂之镜,为他自己显现,除真主外,无人能看到真主的美丽”。我不妨顺便翻译某本英文著作的一段解释:鲁米认为“非存在(泯灭)是“存在”的镜子:“存在”只能在“非存在里被看见。

 

由此我们看到:一,我所据的那个片断的英译带有意译成分,并且言简意赅;二,英译者在选译的时候是带着诗的眼光去发掘的;三,这个片断也因此脱离上下文了,把教义变成情诗。简言之,世俗化。这有点像把儒家对《诗经》的解释颠倒过来:儒家把男女私情硬是解释成政教大义,而米的英译者,还有像阿巴斯这样的编选者,则努力要把诗歌从宗教大义里“拯救”出来,使之琐碎化、日常化。

 

在美国,除了也有把鲁米的宗教精神世俗化的倾向即把他变成“新世代”灵性追求的一部分之外,还有把鲁米的诗歌语言世俗化或者说浅白化的倾向。事实上,正是拜这两种倾向所赐,才有了今天美国和西方的鲁米热,也才有了鲁米诗集成为美国最畅销诗集的盛况。

 

鲁米在美国的主要推广者是科尔曼·巴克斯。他做的已经不是意译,甚至不是再创造,而是一种奇特的现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不管你怎么称呼,协作翻译也罢,解释也罢,改写也罢,模仿也罢,我希望我的作品忠实于鲁米原创冲动的精神,希望它们传达他的某种力量和香气。”巴克斯也有过神秘主义经历,对鲁米的“原创冲动”的“精神”确实有自己独特的体会。更特别的是,他的英译并不是从原文翻译,也不是从其他外文转译,而是从原有英译本尤其是学术权威R.A.尼科尔森和AJ.阿伯里的英译本里“撮要”和“化解”出来的,被称为“英译英",但更准确地说,应该称为“英译译英",因为“英译英”一般是指譬如说把乔叟的古英语翻译成现代英语。

 

巴克斯用当代美国诗的语言来“化解”尼科尔森和阿伯里略带维多利亚味道的英译,语言上的化解是成功的,但内容上的“撮要"则是有争议的,尤其是被质疑将鲁米的宗教精神简化成“新世代”的灵性追求。巴克斯是居功至伟的鲁米推广者,其“翻译”也很耐读。但后来很多译者采用与他相近但更浅显的方式,在语言上越走越窄,有变成“小清新”之嫌。我个人感觉,尤其是从一个汉语诗人和译者的角度看,这类原本是要避免陈词滥调的“诗意”的翻译已经达到变成新的陈词滥调的地步,如同当代汉语诗歌的“诗意”语言被运用于翻译外国诗,也已经成为一种令人生厌的俗套。反而是尼科尔森和阿伯里的英译,我读起来更有味,尤其是如果我设想把它们翻译成中文,它们原来语言上的“过时”会被我在翻译中自然而然地化掉,变成现代汉语。另外,英美新近一些学者的翻译,也更可取,既准确,语言上又能跟当代英语诗合拍。鲁米学者富兰克林·刘易斯的百科全书式专著《鲁米:过去和现在,东方和西方》便有一个专章讨论“迈向真确性”,指向精准的直译。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根据各种较可信的英译本,自己编译一部鲁米诗选。现在就先通过阿巴斯这个选本来热身吧。

 

黄灿然,2019年5月11日,洞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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